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04年11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立项,2005年3月由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实验室主管部门为国家教育部,依托单位为武汉大学和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实验室主任为吴建国教授。实验室的总体定位为:病毒学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旨在瞄准病毒学前沿,夯实病毒学基础,开展原创性研究;面向病毒学领域前沿,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取得标志性成果;围绕国家需求和人类健康,为防治病毒病提供技术支撑。实验室的发展目标为:国际知名的,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病毒学研究中心,病毒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验室自建设以来,在病毒的分子生物学与流行病学、病毒的入侵与复制机制、病毒的致病与免疫机理、病毒学研究的创新技术与病毒病的防治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在Cell, Science, Lancet, PLoS Med, PLoS Pathog, Mol Cell, PNAS, Emerg Infect Dis, J Virol, J Immunol和FASBE J等杂志发表系列相关研究论文。
主编和参编学术著作26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29项。申请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等各类科研项目。经过发展,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经成为我国开展病毒学基础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病毒学高层次人才、促进病毒学及其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之一。
武汉大学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加拿大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科研合作,每年均有多名境外知名学者应邀前来讲学或从事学术研究,实验室亦有数十人次师生外出进修或学术交流。为了进一步加强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重点实验室的科学发展,巩固与提升本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地位,武汉大学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师资人才,诚邀海内外精英加盟。
一、重点实验室招聘类别:
1.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
.珞珈特聘教授
3.教授
4.副教授
5.优秀博士后和博士
二、待遇
一经录用,参照武汉大学和生命科学学院相关政策,待遇从优。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珞珈特聘教授享受国家、湖北省、武汉大学相关人才待遇;
2.教授、副教授:享受国家、教育部和武汉大学关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文件规定的各类待遇,学校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及工作条件,具体标准视应聘者情况面议。
3.优秀博士后和博士:可申请学校“青年自主创新科研基金”,提供安家费5-10万元,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各单位相应层次的校内津贴。
三、招聘程序及提供的材料
1. 个人申请
请各类应聘人员参照各类招聘条件(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岗位申请的基本材料包括:
1) 个人申请(打印件应有本人亲笔签名)
2) 本人简历(含照片)
3) 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 代表性论文(含SCI、E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已发表(出版)的所有论著、奖励材料、科技成果材料、发明专利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不少于三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2. 单位考核
1) 资格审核。实验室及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专业考评。
2) 专业考评。专业考评采取试讲或专题报告会形式。实验室联合生科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
3) 综合评价。生科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以及专家评审组评价意见,采取面谈、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价值取向、人品性格、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4) 考核时间,常年有效。
四、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邮编430072
联系人:刘 芳 副主任
电话:027-68754592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梁 丹 老师
电话:027-68752735
附件:招聘条件
一、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人为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3.在杂交水稻相关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珞珈特聘教授
1.原则上4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候选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2.国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研究机构相应职位的经历,国内候选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的经历;
3.从事杂交水稻领域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4.有稳定的团队基础,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教授
1. 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望,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教育部重点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 在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四、副教授
1. 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国内应聘者应在“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或相应职务;
3. 在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本学科领域突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博士后和博士
1. 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原则上毕业于国内“985工程”高校、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有海外著名高校留学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2. 学术思想活跃,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发,具有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多篇;
3. 博士后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