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2/11/30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暂
行办法》(武大人字[2010]37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二)单位评议
  1.单位审查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定。
  2.公开展示资格审核通过者的材料。
  3.召开单位推荐小组会议,组织群众评价,听取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表决,决定候选人选。
  (三)学校评聘
  1.学校资格审核小组审核。
  2.召开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员会会议,评议表决候选人选。
  3.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评议表决,决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下文聘任。

二、材料说明
  (一)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用A4纸张打印。
  2.《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用A4纸张打印。
  3.学术成果原件和出版物封面、目录及论文代表作复印件。
  4.外语条件证明、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
  个人成果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发表在权威、核心期刊增刊的文章只按一般论文计算。审批表与一览表均需提交电
子版,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后提交。
  (二)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2012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具体工作安排,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
任推荐小组会议召开的时间、参会人员及会议结果。
  2.《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
从附件中下载,用A4纸张打印)。
院系(单位)需提交材料的说明见附件4。

三、评议费用
  申请晋升各级岗位的人员需交纳一定的评议费用。本次应聘高级岗位人员交纳评议费200元,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取上交
人事部后转财务部,专款专用。

四、时间安排
  (一)2012年11月30日:传达文件、布置工作、组织实施。
  (二)12月01日—12月12日:各学院(单位)接受个人申请
  (三)12月13日—2013年1月18日:学院(单位)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推荐小组根据各级岗位申报条件,
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报相关部门复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群众评价、个人述职以及评审表决等工作,并报
人事部。
  (四)2月25日—3月13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资格审查小组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成果展示。
  (五)3月14日—3月26日:校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会评议表决,提出拟聘任人选并公示。
  (六)3月27日—3月30日: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评议表决,决定聘任人选并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审批表》
附件2:《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3:《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4:关于2012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院系(单位)需提交材料的说明
附件5:关于印发《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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