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启事》

发布时间 : 2012/11/01点击量: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30名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其中,生命科学一处、管理科学三处、医学科学一处、医学科学四处目前有空缺固定编制。本次招聘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经过一个聘期工作,综合考察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等,由科学部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双向选择,部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在聘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转为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1.计划局项目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国际合作局外事计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3.数学物理科学部力学科学处动力学与控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4.数学物理科学部力学科学处环境力学与生物力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5.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光与物质相互作用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6.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核科学物理理论与实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7.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一处微生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8.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三处组织工程与生物力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9.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五处细胞生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0.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八处兽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1.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二处高分子材料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2.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二处制造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3.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二处计算机应用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4.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一处运筹/金融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5.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应急项目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6.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呼吸/循环/血液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7.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老年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8.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泌尿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9.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内分泌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0.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1.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三处神经病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2.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三处精神病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3.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运动/创伤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4.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皮肤病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5.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康复/特种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6.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五处肿瘤科学(Ⅳ)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7.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五处肿瘤科学(Ⅴ)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8.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五处肿瘤科学(Ⅵ)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9.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六处公共卫生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30.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六处法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二、主要职责:
  科学部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岗位职责:
  (一)承担所负责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局(室)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岗位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背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与科研、教学工作背景并做出了突出成绩,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四)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其中可转为固定编制岗位的应聘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曾担任过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但离任不满2年的。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项目主任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五、重要说明:
  (一)要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三)担任我委流动编制项目主任期间,可以主持或参加已批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不得再申请或参加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本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六、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也可以组织名义向我委推荐人选。报名时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以信件方式寄至: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12年11月7日
  咨询电话:010-62326934,010-62326928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答辩人选,我委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答辩。如在1个月内未收到答辩通知,则表明未能进入答辩人选范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事局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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