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今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珞珈山派出所、我校校长李晓红、副校长李斐率领的检查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及学校保卫部等曾先后4次对我院部分科研实验室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其中珞珈山派出所与我校保卫部联合检查组检查后立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已送交各有关实验室)。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及近期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通知精神,我院科研实验室在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方面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未到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手续,违规自行购置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二是没有专人专柜管理;三是没有建立对现有该类药品使用登记制度(即台账或叫流水账);四是没有按照“五双要求”严格管理此类药品;五是没有与其他药品分类存放,等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学院历来十分重视,已分别在今年9月9日召开的党政联席会和9月17日召开的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上(含系主任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作了通报,并作专题研究。会议认为:实验室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院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管好用好意义十分重大。会议强调,各实验室均应对此引起高度重视,要从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重点是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不断提高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水平与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
二、对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目录》(注:生科院网站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上均有),请各实验室于本周二前组织一次彻底的清理,清理清查结果须填写《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备案表》(样表详见附件2-1),并于本周三上午上报党政办公室王洁同志处存档备查。
三、对过期不用,破损辨别不清,历史遗留无人领用的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请各实验室填写《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废物转移登记表》后(样表详见附件1),连同上述化学品统一上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处理。严禁各单位自行处理。
四、对今年9月7日上午学校保卫部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检查组抽查的7个实验室,请各实验室严格按检查组“书面整改通知书“所列内容,逐一认真的限期整改,务求一次达标。
五、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研究意见,我院实验室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管理体制,实验室负责人即为该类化学品的第一安全管理责任人。此外,各实验室还须将管理责任再细化,指定专人(实验员或研究生)作为具体责任人,明确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六、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我院各实验室对于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确保该类化学品的购买渠道合法正规,不能直接从厂商进货,购买之前均应在学校保卫部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审批和签订责任书后,方能购进;二是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首先,对这类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具备一定硬件条件,必须单独存放,且储存库室均应安装铁门、铁柜、铁窗,有条件的安装报警器最好。其次:为防丢失和截留,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按照“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清退、双门双锁”的“五双”制度来管理。再次,对上述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要建立“台账”,严格量化,做到账物相符。最后,各实验室应将剧毒/易制爆危险废物严格标记,独立包装,交到学院或学校专门场所处置,不允许混同于一般的实验室固/液体废弃物而随意处理。
七、各实验室均应在针对实验室危险学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的同时,尚需有的放矢地制订相对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让师生熟练掌握如何报警、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自我防护及其逃生方法。当务之急,除了学校保卫部统一配备的灭火器外,各实验室还应自备一些砂袋,以备不时之需。
八、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故此,学院希望全院师生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始终把规范科学的管理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置等诸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使用管理程序办理,力争把意外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从而为科研、教学中心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九、为了认真做好湖北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对我院开展的秋季安全工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学院将于本周内分别对各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逐一检查。检查重点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是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无混放、混装,是否安排专人定期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排查和实时监控,是否有针对性地建立了事故应急预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实验室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谢谢合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2-1:《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备案表》
附件1:《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废物转移登记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