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清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09/21点击量:
各院系相关领导: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深刻汲取8.12天津港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我处特通知如下:
1、根据2014年10月《关于清查剧毒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通知》的要求,对全校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进行登记,本次检查将根据2014年10月所登记上交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存储场所、使用条件等信息(相关信息见附件1)进行核查核实,检查日期为2015年9月7日。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领导、各相关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负责人需参加本次清查。
2、各单位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类化学品的购置、使用、存放和处置过程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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