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实验室:
接学校“关于展开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武大人字【2015】85号),为配合学校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学院决定对全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有未经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未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的人员;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经费支付人员劳酬情况;
3.人员薪酬福利、加班费发放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违反招聘程序,随意用人的情况;
5.是否存在伪造聘用材料或者聘而不用的情况;
6.是否存在到岗工作人员与签订合同人员不一致,或者存在吃空饷的情况。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
2015年12月20日前,各实验室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与管理进行自查,填写《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清查表》,实验室负责人签字,送报1003办公室项念。
2.学院审核汇总
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学院根据各实验室上报情况进行核实后形成学院自查报告和整改意见,报送人事部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3.学校核查
2016年1月10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成立检查专班,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4.限期整改
各实验根据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各实验室务必如实准确报告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情况,对于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附:《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清查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