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12/14点击量:
全院各有关科研实验室: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5)265号)的工作部署,学校拟定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由李斐副校长带队,校党政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发院、保卫部、后勤保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检查组,对我院有关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预检查。检查内容为:“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即附件1)”,请各单位、特别是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和实验动物中心等重点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精神和“附件1”内容,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谢谢合作。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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