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药学院:
根据我校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在校生于2017年秋季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申请人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三年制);身心健康、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无受处分记录;国际部志愿者优先推荐。
2.申请材料:护照复印件一份、中英文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在读证明原件一份(均由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出具)、语言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名额:生命科学学院两名、化学院两名、药学院一名。
4.教学语言:英语。
5.语言要求:能适应全英语教学环境;在报名时必须出具两年有效期内(2015年9月16日之后有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雅思6.0或托福80分)。
6.成绩要求:绩点3.0及以上
7.时间:一学期
8.费用:在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
9.学分互换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0.详情可登陆该校网址查询https://www.helsinki.fi/sites/default/files/atoms/files/universityofhelsinki_factsheet2016-17.pdf
11. 校内申请方式:在线申请http://ws.whu.edu.cn/(登陆后点击学校外事管理系统校际交流项目进行报名), 请申请学生在2017年2月24日前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打印《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注:在线申请时需扫描材料并上传至申请系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烦请学院外事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前将本科生候选人名单通知本科生院学籍办,并在学院(系)网上公示。同时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申请材料连同已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前一同交至信息学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104室。逾期不候。
咨询邮箱:intoffice@whu.edu.cn
咨询时间: 每周一、三下午 2:30 - 5:00,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国际交流部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