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19/04/18点击量: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组 长:宋保亮 姜星莉
  副组长:唐 兵 宋俊杰 秦正保
  成 员:陈学峰 高向东 梁允宽 卢 欣 潘兹书 王建波 徐永镇 于 丹 郑 凌 朱 应
  秘 书:薛 云 吉静静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亲属报考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我院按照生物学一级学科和生态学一级学科分开招生。
  生物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八个专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20分,英语50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同时不低于国家线)。
  生态学一级学科下属的:水生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学、水体修复生态学、湖泊资源可持续生态学。五个方向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20分,英语50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同时不低于国家线)。
  生物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20分,英语50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同时不低于国家线)。

  2019年武汉大学和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依托我院招收生物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单列,调剂和复试录取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和原则开展工作。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第一学年由武汉大学负责培养,第二年起,在尊重学生的意愿的基础上,由学生选择武汉大学或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培养;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相关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除按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外,乐山师范学院同时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提供相关奖助(详见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www.gs.whu.edu.cn/info/1152/4255.htm)。
     


三、选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优秀营员,初试成绩达到生命科学学院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且成绩排名在该专业招生人数前50%(含50%),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录取免复试;初试成绩达到生命科学学院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且成绩排名在该专业招生人数50%之后,则按照复试细则相关规定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奖学金政策:所有被录取学生按照武汉大学统一政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四、调剂政策
  我院上线考生可以在院内专业间调剂,仅接受院内调剂生,不接受院外及校外调剂生。各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上线考生的专业分布、调剂公告等另行发布。调剂的原则如下:
  1、考生对是否调剂专业必须持非常谨慎的态度,遵循自愿原则,结合本人的专业兴趣和今年考生的专业分布,再决定是否调换专业,并保证被调剂专业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处理。
  2、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的要求进行。
  3、考生只能由生源较多的专业调剂到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专业申请,同时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调剂申请表》。考生须在2019年3月20日下午17点以前提交书面申请纸质版并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完成调剂申请(“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稍后通知)。书面申请纸质版交至生命科学学院1105办公室薛云老师,外地学生可以发送扫描版至邮箱
yxue@whu.edu.cn。复试专业调剂申请表必须由本人、原报考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和拟转入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截止时间前未申请调剂的考生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调剂后的复试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19年3月22日公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按调剂后的专业参加复试。
  5、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院考生调剂专业复试时,初试成绩在进行最后总评成绩计算时按减10分计算。
  6、生物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的调剂要求和原则与我院一致。

五、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3月23日-3月24日
  复试报到时间:3月22日 08:30—17:00  
  报到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1105房间)
  复试费:100元
  复试地点:待定
  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于生科院主页通知栏内公布。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候考场和考场,未携带证件者不予复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不少于5分钟,专业综合面试不少于15分钟,每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心理素质等。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两门课程(笔试):生物化学和分子遗传学。加试由我院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4、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四)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我院所属一级学科下属的全部二级学科,成绩计算方法均为:
  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成绩×0.4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6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5 + 复试综合成绩×0.5
  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各专业统筹使用本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指标(含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招生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本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已完成,同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有剩余的情况下,可根据考生意愿,不再复试直接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将其调剂录取为生物工程全日专业学位研究生。如果有考生放弃拟录取,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在总评成绩相同情况下,以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复试综合成绩相等,以初试两门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五)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我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学院接受举报电子信箱薛云老师
yxue@whu.edu.cn、电话号码027-68756695(工作时间开通),学校硕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学院创建了QQ群,群名称:19武大生科硕士复试群,群号码:690436876,请各位上线考生尽快添加到QQ群中(申请加入时请备注报考专业及姓名),方便信息传递。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调剂申请表
复试名单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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