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
3、各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细则。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计划招收98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已接收56名硕博连读生,现剩余42个博士招生指标用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三、外语综合水平的合格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水平的其他证明);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境)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和地区)(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四、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培养潜力三个部分进行审核评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分别对各专业的申请者进行排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候选人名单见附件。
五、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4月27日14:00-17:0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一楼学术厅
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考生在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本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将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验证结果界面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综合考核
(一)具体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4月28日
综合考核地点: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场和考场,未携带证件者不予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内容和成绩核算
1、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每位考生综合考核不少于40分钟。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2)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环节要求候选人提前准备PPT,内容包括研究工作或成果、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等,汇报时间20分钟。
2、专家考核组在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时须给出“外语水平”成绩、“学术素养”成绩及“培养潜质”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 “外语水平”成绩占30%、“学术素养”成绩占40%、“培养潜质”成绩占30%的比例给出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招生专业生源不足招生计划200%或一志愿专业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学院将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开展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前,提前公布调剂公告,明确相关要求。调剂时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且外语水平须符合调入我院的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学院在综合考核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八、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疫情防控
综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实施,成立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考生综合考核期间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及健康码检查工作。
十、咨询与监督方式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7-68756695(工作时间开通);yxue@whu.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4.22
武大生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