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特制定我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宋保亮 姜星莉
副组长:刘 星 宋俊杰 秦正保
成 员:曹志贱 陈学峰 高向东 梁允宽 王建波 吴 旻 赵华斌 郑 凌
秘 书:薛 云 李 悦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2022年我院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109人,不设置校内外比例限额。
我院招收直博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
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度调整。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四、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
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按照教育部通知,推免接收工作于9月28日开始。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通过资格审核,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发放待录取通知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消。
3.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生,须于9月28日07: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院,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30分钟内确认接受(9月28日12:00开始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4.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并达成报考意向的推免生,也须于9月28日07: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院,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30分钟内确认接受(9月28日12:00开始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接收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逾期未做操作者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5.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若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五、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关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信息公开
学院及时公示接收推免拟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可用于统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为统考考生报考提供相关招生计划的参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接收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云 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6695(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yxue@whu.edu.cn
招生咨询QQ群:武大生科院研招咨询群368816574(申请加入QQ群时请备注:本科就读学校+姓名)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1105办公室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