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组 长:宋保亮 程连珍
副组长:刘 星 宋俊杰 秦正保
成 员:曹志贱 陈学峰 高向东 梁允宽 王建波 吴 旻 赵华斌 郑 凌
秘 书:薛 云 李 悦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亲属报考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领域)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 计划 |
推免生 接收数 |
统招人数 |
上线数 (含优秀营员) |
复试 比例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课1 |
业务 课2 |
总分 |
学术学位 |
生物学 |
55 |
55 |
90 |
90 |
350 |
163 |
86 |
77 |
109 |
142% |
生态学 |
55 |
55 |
90 |
90 |
340 |
11 |
8 |
3 |
5 |
167% |
专业学位 |
生物与医药 (含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 |
50 |
50 |
80 |
80 |
315 |
27 |
0 |
22+5 |
25 |
93% |
合计 |
201 |
94 |
107 |
139 |
/ |
2022年武汉大学和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依托我院招收生物与医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和复试录取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和原则开展工作。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籍在武汉大学,原则上在武汉大学完成必修课程的学习,在乐山师范学院完成选修课程的学习,必修环节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武汉大学或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培养过程安排由联合培养合作导师共同协商)。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相关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除按照《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外,乐山师范学院同时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提供相关奖助(详见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招生简介https://gs.whu.edu.cn/info/1152/7287.htm)。
三、各专业方向招生指标及上线考生人数
专业(方向) |
招生 指标 |
已接收推免生 |
统招 人数 |
上线人数 (含优秀营员) |
植物学 |
7 |
6 |
1 |
1 |
动物学 |
3 |
1 |
2 |
0 |
微生物学(普微) |
19 |
12 |
7 |
8 |
微生物学(病毒) |
30 |
13 |
17 |
27 |
遗传学 |
22 |
12 |
10 |
13 |
发育生物学 |
17 |
9 |
8 |
5 |
细胞生物学 |
26 |
11 |
15 |
28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4 |
19 |
15 |
27 |
生物物理学 |
5 |
3 |
2 |
0 |
生态学 |
11 |
8 |
3 |
5 |
生物与医药 |
22 |
0 |
22 |
25 |
生物与医药 (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 |
5 |
0 |
5 |
合计 |
201 |
94 |
107 |
139 |
四、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名称 |
复试专业或方向 |
复试1组 |
071001植物学071300生态学 |
复试2组 |
071005微生物学(普微) |
复试3组 |
071005微生物学(病毒) |
复试4组 |
071007遗传学 |
复试5组 |
071008发育生物学 |
复试6组 |
071009细胞生物学 |
复试7组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复试8组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时间:2022年3月27-29日
复试模拟演练:2022年3月25-26日
复试报到时间:2022年3月24日
报到方式:QQ复试小组群
复试地点:腾讯会议(备用:QQ视频)
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于生科院主页通知栏内公布。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复试报到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出来后本人签名)和补充材料(含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毕业论文或摘要、英语水平证明和科研成果等)等电子版文件压缩成文件包(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发送至15082776@qq.com。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4、学院复试前发布网络远程复试实施办法、系统操作指南,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应选择安静、明亮、独立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如考生恶意断线,本次复试无效,复试成绩记为零分。
(二)身份核验
考生进行复试前,均须核验身份:考生手持身份证(人像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三秒。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1、每位考生总体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能力测试5分钟左右。
2、综合能力面试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心理素质等。
(四)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及录取规则
1、一志愿考生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 外语能力成绩×0.4 + 综合能力成绩×0.6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5 + 复试综合成绩×0.5
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各专业(方向)依据招生计划(见本《细则》第三部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表)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有考生放弃拟录取,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在总评成绩相同情况下,以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复试综合成绩相等,以初试两门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2、调剂考生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30%,复试综合成绩占70%。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 外语能力成绩×0.4 + 综合能力成绩×0.6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3 + 复试综合成绩×0.7
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各专业(方向)依据接收调剂招生计划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有考生放弃拟录取,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在总评成绩相同情况下,以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复试综合成绩相等,以初试两门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五、调剂政策
1、考生录取专业、学习方式、录取院系与报考时发生变化,均属调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择优接收调剂生源。
2、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申请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再具备我院调剂复试资格。
3、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5、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优先考虑,本科阶段所在学科(以学科代码为准)为全国重点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生源优先考虑。
6、我院初步定于4月2日前后发布调剂公告,请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我院调剂复试的考生关注并及时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调剂咨询可加QQ群“2022武大生科院调剂咨询235495375”)。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本《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我院将即时公布相关复试录取信息,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咨询及反馈渠道: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箱:yxue@whu.edu.cn
电话:027-68756695 (工作时间)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复试情况,若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学校批准,另行公告。
附件: 复试名单-2022.pdf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生命科学学院
2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