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对岗位代码为01~26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笔试、资格复审、适岗评价、面试组成。
1.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4月10日9:00~4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岗位代码对应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 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②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其他业绩材料(须与报名表填写一致)。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相关材料作为适岗评价的主要依据。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后续考核环节资格。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再安排递补。
3.适岗评价
根据提交的材料开展适岗评价,主要评价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相关资历及主要业绩成果等,适岗评价满分100分。按笔试30%、适岗评价30%累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根据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30%、适岗评价30%、面试40%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若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二)对岗位代码为27~31(面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组成。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要求同上。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必备的技能(详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笔试内容和要求同上。在笔试合格者中再按专业技能测试30%、笔试30%的比例累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要求同前。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专业技能测试30%、笔试30%、面试40%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三)选岗及确定体检名单
同一岗位只有一个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考生按招聘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到场或现场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环节放弃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请本岗位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选岗,联系不到者视为放弃。完成选岗的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按规定暂未取得者除外)。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安排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