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选聘教师质量,规范选聘程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选聘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博士毕业生。
高层次人才引进按《武汉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各学历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原则上毕业于国内“211”工程高校、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
(三)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
(四)身心健康,符合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聘用岗位
聘用岗位为流动编制教师(师资博士后)和固定编制教师。博士毕业生选聘后原则上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中期或出站考核优秀者转为固定编制教师。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聘为固定编制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学校在人事部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岗位条件、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聘者携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名:
1.个人申请(打印件应有本人亲笔签名);
2.简历,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含SCI、E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专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不少于三位校外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需出具单位在职证明。
(二)单位考核
1.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专业考评。
2.专业考评。专业考评采取试讲或专题报告会形式。用人单位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专家评审组成员不少于7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教授原则上不少于40%,本学科专任教师不少于50%)和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参加专业考评的专家应填写《试讲评议表》,并明确是否同意选聘。同意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方可提交党政联席会议。
3.综合评价。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以及专家评审组评价意见,采取面谈、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价值取向、人品性格、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填写《武汉大学选聘毕业生审批表》。
(三)学校审批
用人单位将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及以下材料送交人事部审批:
1.《武汉大学选聘毕业生审批表》
2.《试讲评议表》;
3.《专家评审组签到表》;
4.应聘者报名时向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
符合条件并按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审批同意后办理进校手续,其中,流动编制教师到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博士后进站报批手续,固定编制教师到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办理入校手续。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非本校毕业的博士生比例应达到用人单位当年选聘教师总数的70%。各单位应主动与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知名科研院所联系应聘人员。
2.选聘的师资博士后和固定编制教师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3.2011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见武汉大学人事部网页,网址为:http://rsb.whu.edu.cn/。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打 印]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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