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1、55岁以下的学科带头人
2、45岁以下的教授
3、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
4、30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要求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2、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等服务期6年。硕士实行人事代理制,代理期为三年。三年后被正式录用者,其代理期计入连续工龄。
三、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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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按学院租房规定提供过渡性套房供学科带头人、教授和博士租住。
2.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学科带头人等特殊情况待遇可另议。
3.引进的教授、博士,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特殊津贴。
4.安家费为税前收入,分两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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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丽敏 邮箱:limincaoh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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