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办法及申请表.doc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毕业研究生申请
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毕业研究生申请户口档案托管工作(以下简称“户档托管” )安排如下:
一、 户档托管对象及托管机构
凡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户档托管: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暂不就业拟升学的;
3.因私出境、出国的;
4.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
5.因异地就业需户档托管的。
我校毕业研究生户档托管的机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因用人单位不接受户档者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本地人才中心或原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托管。)
二、户口性质
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的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请在6月10日之前从“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wllm.com)”网站下载《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叁份,并注明学号),填好后先到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再到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签章登记备案,学校以《申请表》为依据编制就业方案,上报省毕办办理《就业报到证》。我院会安排省就业指导中心来校现场集中受理托管报到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户档托管注意事项
1.申请户档托管者其报到单位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用。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相关材料一起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领取流动党员证。
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3.个人自行报到时间为2012年7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户档托管的同学应及时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以利后续派遣的顺利进行。
五、收费标准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户档托管的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两年;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户口迁移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80元;托管期间应毕业生要求可开具非就业有关证明每次20元;超期两年若继续申请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省就业指导报务中心联系人:敖雪峰
联系电话:027-87677720 87677721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2年5月2日
一、延期毕业的(今年6月前没答辩领不到毕业证)同学,依然算在籍生,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都不用动,下面的几条都不用看。
二、能毕业的看下面几条:
1.能用就业的方式解决户口、档案的去向是最优方式,有基本就业意向的就来学院1105#办公室找我领取《就业协议书》。
2.不准备出国准备就业的,目前还没找到单位,但2年内肯定就业的,建议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3、人才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湖北省就业中心保留高校毕业生身份,但不算工龄,不能交社保,没有生育指标等,但托管在这里2年内找到工作都算首次就业,北京深圳等城市重视首次就业。免费托管两年。
各省/市级人才中心可计算工龄、晋升职称、开计划生育证明等,但托管在人才中心再找工作不算首次就业。
但注意“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不接受往届生(比如去年下半年毕业的)的户口
4、从去年11月起,湖北省人才和武汉市人才,都不再接非武汉生源地人的档案了。
出国的同学户档都不能再托管到湖北省人才和武汉市人才了,出国的建议回原籍的人才中心
5、户口档案一起回原籍,要和原户籍所在的人才中心联系先,再办回原籍手续
6.5月18日已落实“湖北省人才中心”对于就业生的政策,并张贴在院门口。a.非武汉市工作单位的,本中心可托管档案,不管户口;b.武汉市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户档的,本中心可托管户口档案。
余丽
2012.5.15
[打 印]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