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 : 2013/04/02点击量:

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见长的多科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国家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及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奖学金奖励等荣誉称号。

(三)热爱辅导员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其它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doursk@163.com,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邮件主题请按“应聘辅导员:姓名+专业+毕业学校”的格式。请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3)个人简历(4)身份证(5)第一学历、学位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6)学生干部证明(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7)学生证或工作证(8)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9)获奖证书(10)其它有关材料和证书

(二)资格审查学校于4月22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4月23日至4月26日在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校务公开”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目中公布通过初审的名单。初审通过者获得笔试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天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1)时间:2013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入场考试。(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及与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

2、面试(1)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2:1。如出现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组织面试。面试由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2)面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3)面试方式:以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3、拟聘人选:以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作为最终确定拟聘人选的依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不予聘用。在综合成绩及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学校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察合格者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批准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校务公开”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210.38.137.115/rsc/index.asp

(五)本公告由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759-2383117(人事处人事科)

0759-2383183(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管理科)

监督电话:0759-2383218(纪委办纪监科)

广东海洋大学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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