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4/03/20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组 长:李国红 程连珍

  副组长:刘 星 宋俊杰 余 丽

  成 员:陈学峰 陈 宇 梁允宽 唐晓峰 王建波 吴 旻 赵华斌 郑 凌

  秘 书:薛 云 张 雪 艾天军 刘 铮 赵晨曦

  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类别)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

计划

推免生

接收数

统招

人数

上线人数

复试

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

1

业务

2

总分

学术学位

生物学

60

65

100

100

370

142

105

37

57

1:1.5

生态学

55

65

100

100

355

7

4

3

4

1:1.3

专业学位

生物与医药

(含“卓越工程师”硕士专项、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

50

50

80

80

290

54

9

35+10(乐山师范学院联培专项)

55

1:1.2

合计

203

118

85

116

/

(一)“卓越工程师”硕士专项(生物与医药领域)简介

  1.培养目标

  本项目面向生命健康领域人才需求,以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一定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2.拟招生人数

  本项目2024年拟招收生物与医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4人。

  3.培养模式

  本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在校(约1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将赴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约2年)进行实习、实践并完成毕业答辩。采用“双导师制”,即“校内导师+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选聘学院优秀师资及行业优秀导师承担教学、培养及实践指导工作,同时邀请国内外高校及行业专家开设各类创新创业课程和前沿讲座。

  4.项目优势

  (1)专业的实践基地:包括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集团、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扬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瑞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

  (2)企业就业优惠:产教融合培养基地相关合作企业将优先接收本项目优秀毕业生就业。同等条件下,在岗位安排、业务培训、薪资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3)学业提升(实践)补贴:本项目研究生除享受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待遇外,在企业专业实践期间内,企业会安排住宿,发放补助,享受成果奖励,购买商业保险等(具体以相关企业规定为准)。

(二)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专项简介

  2024年武汉大学和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依托我院招收10名生物与医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调剂和复试录取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和原则开展工作。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籍在武汉大学,原则上在武汉大学完成必修课程的学习,在乐山师范学院完成选修课程的学习,必修环节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武汉大学或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培养过程安排由联合培养合作导师共同协商)。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相关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除按照武汉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外,乐山师范学院同时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提供相关奖助(详见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招生简介https://gs.whu.edu.cn/info/1252/11284.htm)。

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上线考生人数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

推免生

接收数

统招人数

上线人数

植物学

7

6

1

0

动物学

3

1

2

0

微生物学(普微)

18

13

5

2

微生物学(病毒)

22

14

8

9

遗传学

19

16

3

7

发育生物学

16

10

6

3

细胞生物学

21

16

5

15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1

26

5

20

生物物理学

5

3

2

1

生态学

7

4

3

4

生物与医药

(含“卓越工程师”硕士专项)

44

9

35

55

生物与医药

(乐山师范学院联培专项)

联合培养项目)

10

/

10

合计

203

118

85

116

四、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名称

复试专业(方向)

复试1

071005微生物学(普微)

复试2

071005微生物学(病毒)

复试3

071007遗传学

复试4

071008发育生物学

复试5

071009细胞生物学

复试6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生物物理学

复试7

071300生态学

复试8

086000生物与医药(随机分组)

复试9

  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组长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定。考生复试当天抽签随机确定复试次序/分组。
  2.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具体时间场地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核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未通过核验者不予复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并签名),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参照报名资格审核要求)。学院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复试将考查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心理素质等。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规则

  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4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6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5 + 复试综合成绩×0.5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各专业(方向)依据招生计划(见本《细则》第三部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表)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有考生放弃拟录取,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在总评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复试综合成绩相同,以初试两门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五、调剂政策

  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再确定后续是否接收调剂。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除外)。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九、信息公开

  我院将及时公布相关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箱:yxue@whu.edu.cn

  电话:027-68756695(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复试情况,若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学校批准,另行公告。


附件: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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