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16]43号)以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保证推荐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进行,切实选拔思想品德优良、成绩优异,具有创新、创造、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本科生推荐免试(推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现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组成,具体负责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 长:宋保亮 姜星莉
副组长:谢志雄 秦正保
成 员:唐 兵 刘 星 宋俊杰 王绍军 刘 勇 陈明周
秘 书:钱 丽
二、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2 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 6.5 分及以上,或者 TOFEL 成绩 90 分及以上。
7.对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成绩绩点排名在学院年级排名不低于前 25% ,且不超过学院推免名额数,可以申请补录,学校将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补录名单。
8.按课程成绩占 90% 、科研活动等占 10% 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体制,全面评定学生。
9.体育成绩必须达标。
三、推免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采用综合成绩排名的办法。综合成绩构成为:课程成绩加科研活动分。按下述成绩计算方法分别计算课程成绩和科研活动分,两者相加获得综合成绩。
1. 课程成绩
必修课平均成绩=90%×∑(各必修课成绩×相应学分)÷ ∑ 各必修课学分。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7门专业必修理论课(动物生物学、植物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成绩×1.2。
不计算体育、科学研究训练课成绩。
选修课不计算在内。
2. 科研活动分(最多不超过100分)
科研活动分=10%×∑(参与各项科研活动的得分)。
为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科技文化活动及社会工作,突出个性,提高综合素质。按学校有关精神,加大本科生科研成果在推免工作中的权重。提交的个人成果、奖项、论文,本科生署名的作者第一位次单位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科研活动分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四、推免生名额确定原则
依据学校下达我院2021年推免名额,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和成绩审核,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名单。确定原则如下:
1.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
2.已获得本硕博贯通培养资格的同学,在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后,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名,优先获得推免资格。
3.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中综合成绩排名前 30% 的学生,若选择推免到院内,学院将颁发新生奖学金 5000 元 / 人。
4.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五、推免工作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21日-9月22日,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荐办法,在学院网站公布;
2. 2020年9月23日17:00之前,学院接收学生申请(对提交的拟申请材料有补充修改的,需本人书面提交申请),
3. 2020年9月24日,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遴选工作;
4. 2020年9月25日前,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录入“武汉大学本科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5. 2020年10月5日,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荐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
6. 2020年10月6日-10月7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教育部;
7. 2020年10月8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8.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咨询电话:68752756,联系人:钱丽。
附件: 2021年推免工作科研活动分计算办法.docx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