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科院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2/26点击量:

全院教职工:

  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文)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教职工和博士后人员。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依据学校考核细则执行,重点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记录确定相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单位进行核定,优秀总体比例控制在15%。


  三、考核流程

  (一)教职工通过《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hrs.whu.edu.cn/base/frame/login_new.jsp?FM_SYS_ID=whdx中“年度考核”模块填报提交《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需同时线上填写教师业绩考核模块(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不具备通过系统填报条件的教职工和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下载电子表格自行填写。个人填报工作需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学院按各系和直属党支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系、支部自行确定。各系、支部需在2020年1月17日前召开述职考核会,个人述职5-8分钟,推荐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

  (三)公示后,教职工打印《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确认考核结果后签字,由各党支部汇总上交学院并报学校人事部备案存档,以上工作将于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年度考核是落实深化巡视整改要求的重要工作,教职工个人填报中要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逐一核查,并如实填报本年度病事假、旷工、因私出国境记录;各考核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年度考核流于形式、教职工照搬、照抄年度总结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切实提升考核质量。

  2.学院将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升和薪酬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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