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与指导博士生招生的复试与初录工作。
2、按专业或相近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领域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一般为青年教师)。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考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成绩50分;其它科目成绩60分;总分190分。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考生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即除同等学力考生按规定需要加试的课目外,复试时不再进行笔试。复试分为三个部分:英语口语,专业知识和科研思路,综合素质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英语口语:着重测试阅读理解和口语交流能力,主要以对话形式进行。
2、专业知识和科研思路: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考生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考生需要准备10分钟的ppt形式报告,讲述本人科研经历与成绩、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可能的研究思路和展望。
3、综合素质测试。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 50 %,复试成绩占 50%;
复试成绩中外语测试成绩占 30 %,专业知识和科研思路成绩占 40 %,综合测试成绩占 3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1、报到、复试时间和地点:院网上公布和电话通知。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单位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
3、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
七、其他说明
1、考生有疑问之处可找有关人员询问,发现问题可向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反映。
(生科院1105房间丁小琼老师,电话:68756369 )。
2、复试调剂:同一专业内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调剂复试,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经调出、调入两位导师签字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考生、导师不得自行调剂专业。
3、破格复试:导师可以利用分配的招生指标破格10分(单科与总分差分合计)复试优秀线下生。申请破格复试线下生的导师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同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破格录取的考生一律纳入自筹培养范畴。
4、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结果和预录名单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将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5、复试体检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6、复试录取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到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更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专业、各位导师对此项工作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对未录取考生要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如果违反复试、招生录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将停止该教师招生资格,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公章)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