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11年选留师资博士后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1/16点击量:
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公开招聘2011年教师的通知》工作安排和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的《生命科学学院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院2011年选留师资博士后工作现开始。

招聘条件
(一)师资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在海外知名院校或国内重点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内“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毕业,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学风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科研创新能力;
  3. 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符合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要求;
  4. 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0以上,或者宏观生物学领域的论文累计影响因子6.0以上。

(二)合作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合作导师原则上应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科研和教学经验。
  2. 合作导师前3年课题到账经费应达到300万元以上;其课题经费在用于师资博士后选留时只能计算一次;每位教授三年内只能选留1名师资博士后。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的岗位申请,并将符合选留师资博士后要求的人选申请书、基本信息材料于11月25日(周五)前交1003室 梁丹 彭伟。学院拟通过教授委员会等讨论、审议,确定2011年师资博士后选留等问题。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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