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设立电动车公益充电桩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3/25点击量:

全院师生:
  为满足广大师生电动车充电需求,同时杜绝学院私拉乱接的用电行为,给学院提供安全的教学科研环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在大楼南侧设立公益充电桩20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注册登记
  请我院有充电需求的师生(学生带校园卡)到1104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授权卡,此卡既是充电区域门禁卡,也是充电桩的授权卡。
  2. 充电流程
  电动车靠近充电区域时,将授权卡贴刷门禁感应器,电动门自动打开,驶入充电区域;将充电车辆有序停在空闲充电桩前,翻起防水盒盖,连接电动车充电器;将授权卡贴刷对应充电站(以中间过道为界,两个充电站分别对应号码1~ 10号充电桩),并根据防水盒盖上的号码键入数字,即可开始充电;充电完毕,贴刷门禁感应器,电动门自动打开,驶出充电区域。
  3. 注意事项  
  (1)按照“一卡对应一人”原则,授权卡持卡人不得私借他人使用,非授权人不得擅自强行充电。
  (2)一个插座只对应一台电动车,切勿私接插线板分电。
  (3)每卡每天只可充电一次,每次充电时长为4小时,电动车充电完成后请尽快驶离充电区,切勿长时间占据充电桩。
  (4)请自行做好电动车充电器防水工作,以防遇水短路。为了用电安全和车辆安全,雨天禁止充电。
  4. 违规责任
  (1)充电桩只限本院师生使用不得转赠他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授权资格。
  (2)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充电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
  请广大师生合理使用公益充电桩,自觉遵守各项流程及注意事项,爱惜充电设施,维护学院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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