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位学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激励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拟启动2013年度“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的评选工作。根据《关于201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条件修改通知》(附件1)的具体内容,2013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1.未超过基本学制年限(硕士3年,博士4年)的武汉大学在籍研究生;毕业未超过2年的研究生,学术成果符合条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可以参评。
2.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发表科研论文达到学位申请要求。
二、申报条件
研究生在满足学校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之外,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部分奖项、咨询报告和重大科研项目可放宽为主要获奖者或参与人),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符合评选范围(详见附件1)的可申报学术创新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不考虑是否达到学位申请论文要求,即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在学校认定的奖励期刊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理学和医学类研究生在SCI二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工学和信息学研究生在SCI三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其中计算机类研究生在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杂志和会议上发表论文,建筑类研究生在SCI四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
三、奖励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奖励标准特等奖5万元/人,一等奖2.4万元/人、二等奖1.2万元/人,三等奖0.6万元/人。
四、评选程序
2.培养单位审核推荐(2013年3月21日—4月7日)。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应包含教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评审小组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拟定推荐评奖等级。其中,三等奖评审以学院为主,研究生院进行材料复核,有争议的情况提交学部评审委员会讨论。所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204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个人申报材料以及《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文本材料各一份)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68754026。
3.材料复核(2013年4月8日-4月28日)。研究生院与研究生工作部抽调专人成立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培养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与集中汇总工作。
4.学部评审(2013年5月2日-5月20日)。研究生院以学部为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上一等级奖项落选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等级奖项评选),审议通过后,向校评选委员会提交特等奖、一等奖推荐名单,确认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名单。
5.学校评审(2012年5月21日-5月30日)。校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特等奖采取材料评审与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特等奖、一等奖获奖名单。
6.结果公示与撰文表彰。研究生院将拟获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撰拟表彰文件。
7.学校召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颁奖会议。
特此通知
生科院研究生教学
2013年3月6日
附件1:关于201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条件修改的通知1.doc关于评选条件修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