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遴选2013年度“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04/17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为提高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跨学科人才培养,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建立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的若干意见》(武大研字【2011】30号),现就遴选该项目博士研究生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
  采取“人才+科研项目”的遴选方式,结合具有跨学科研究需求的重大科研项目选拔计划人选,根据项目需求与候选人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培养目标等择优确定,指标单列。

二、遴选条件:
  科研项目要求与导师团队要求参见《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的若干意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为2011级硕博连读生(含“1+4”和“2+3”模式)及2013年拟录取的普通类博士研究生,2012级“1+4”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中科研潜力特别突出的亦可纳入考虑范畴。
  2、具有跨学科背景(本科和硕士期间或者硕士和博士期间所学专业为跨学科,以主导师学科背景为依据)或拟进行跨学科培养。
  3、基础学历为“985”、“211”高校,硕士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普通类学术型研究生。
  4、品学兼优,思维活跃,学术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三、补充《意见》
  1、试验区入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为24000元/年,中期考核合格后为30000元/年,如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且因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需要延长学习时间(1-2年),延长期内普通奖学金标准为36000元/年(普通奖学金超出学校标准部分由学校和主导师对等承担)。
  2、导师团队组建原则上以跨学科科研项目申报时已有科研团队为基础,科研团队成员之间已有合作成果的优先考虑。
  3、导师团队在培养过程中应有实质性分工与合作。每学期需召开一次导师团队与入选研究生的见面会,每学年需提交本学年培养总结和下学年培养计划。
  4、导师团队应在第三或第四学期组织对入选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出试验区,停止相关资助,退出的指标空额由导师团队从其他在读博士研究生中择优补充。
  5、入选研究生每学年需根据研究需要组织一次博士生跨学科学术沙龙,组织成效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四、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4月15日——4月30日各培养单位主持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根据项目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组建跨学科导师团队,具体原则与方式参见《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的若干意见》。
  2、5月4日——5月20日导师团队成员以所在学科为基础负责“试验区”候选人的初选和面试,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由导师团队和候选研究生共同商定“试验区”的培养目标与任务,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申报书》(附件2),并同时提交所依托科研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导师团队成员间的合作成果复印件、候选人科研成果复印件等材料纸质版一套。主导师所在培养单位负责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材料审核,并围绕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对申报书进行评估,提出推荐意见。
  3、5月21日——5月30日学校组织评审并进行结果公示

五、相关说明:
  1、评审方式:采取现场答辩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以候选研究生为主进行答辩,包括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约15分钟),项目负责人可做适当补充。
  2、答辩内容:候选研究生应围绕项目的跨学科性、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导师团队分工、国内外前沿进展以及个人科研基础等进行陈述。
  3、各培养单位可按照正常的博士研究生复试要求组织复试,经评审进入试验区项目的研究生不占导师当年招生名额,相关导师可根据复试成绩从替补名单中补录。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的建设工作,根据以上内容和时间安排,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和学生申请,《申报书》(份数及其他要求详见填写说明)以及相关材料应在5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206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68752651,电子邮箱:wangpeng@wh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12日
备注:
  请在5月15日前提交所依托科研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导师团队成员间的合作成果复印件、候选人科研成果复印件等材料纸质版一套到1105室叶雯老师。

附件:
附件1.doc《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的若干意见》
附件2.doc《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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