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保证推免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进行,切实选拔思想品德优良、成绩优异,具有创新、创造、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本科生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科院2015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保亮 何建庆
副组长:谢志雄 冯 丹
成 员:唐 兵 王绍军 赵 洁
秘 书:贾洋洋 秦正保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组成,具体负责生科院推免遴选工作。
二、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必修课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无重修现象,并已完成课程学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7、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科研潜质者,其必修课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无重修现象,并已完成课程学习,经本校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进行公示。满足本条款的学生以及高水平运动员等,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8、原则上按课程成绩不低于85%,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不超过5%,科研活动能力不超过10%制定综合评价体制,全面评定学生。
三、评分标准
学院推免生工作采用综合成绩排名的办法。综合成绩构成为:必修课平均成绩加附加分。按下述成绩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必修课平均成绩和附加分,两者相加获得综合成绩。
1、必修课平均成绩
必修课平均成绩=∑(各必修课成绩×相应学分)÷ ∑ 各必修课学分。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7门专业必修理论课(动物生物学、植物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成绩×1.2。
不计算体育、科训课成绩。
选修课不计算在内。
2、附加分(最高合计加3分)
本条旨在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科技文化活动及社会工作,突出个性,提高综合素质。按学校有关精神,加大本科生科研成果在推免工作中的权重,但学生个人成果、奖项、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具体计分办法为:
(l)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生物学相关的SCI研究性学术论文一篇,且必修课全部及格者直接获得保研资格。公开发表SCI学术论文第二、三作者计分方法等同于核心期刊第一、第二作者。
(2)在学院认可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生物学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一篇:计2分(独著占100%;合著者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30%,第三作者占10%,第四及之后作者不记分)。
(3)在统计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生物学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一篇:根据杂志等级计0.5~1分(独著占100%;合著者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30%,第三作者占10%,第四及之后作者不记分)。
(4)获得全国科技文化类个人奖项一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2分、1.5分、1分、0.5分计算;获得省级科技文化类个人奖项一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3分计算。
(5)热心从事社会工作,为学院建设工作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者,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以给予1~2分的附加分。
四、名额确定原则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成绩审核和综合评定,根据学校下达的分配名额,择优确定名单。确定原则如下:
1、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
2、推免到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有关实验室,每位教授可接收推免生不超过2名,副教授可接收推免生不超过1名。
3、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中综合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若选择推免到院内,学院将颁发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人;综合成绩排名前16%~30%的学生,若选择推免到院内,学院将颁发新生奖学金8000元/人;综合成绩排名前31%~50%的学生,若选择推免到院内,学院将颁发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4、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4年9月10日—9月12日,学院拟定工作通知和推荐办法,公布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推免名额、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2014年9月13日—9月15日,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
3、2014年9月15日—9月21日,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根据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等相关信息,在院内张榜公示;
4、2014年9月22日,学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上报学校;
5、2014年9月23日—9月24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6、2014年9月25日,推荐阶段截止。
六、其它事项
1、2014年起,推免生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即推荐和接收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2、推免生需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生科院推免生工作咨询电话:68752756,联系人:贾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