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请按照通知里的要求准备,并请于9月8日12:00前,
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余丽老师邮箱5665001@qq.com,
附件1纸质版交生科院1104办公室余丽老师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帮扶和促进贫困生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函》(武人社函【2022】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
2023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
(一)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材料:低保证(应记载家庭保障成员信息、低保金发放记录等),低保证上如无低保金发放记录需提供近半年银行低保发放流水。
(二)脱贫人口家庭的毕业生:
所在家庭《扶贫手册》(应记载家庭成员信息,其中有学生名字)。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所在学校收款凭证。
(四)社会孤儿毕业生:
毕业生《儿童福利证》。
(五)烈属毕业生:
毕业生亲属烈士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六)残疾毕业生:
毕业生《残疾人证》。
特别说明:
1、毕业生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可申请;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并且求学过程中只能享受一次,如:在我校本科毕业申请并享受过的,研究生毕业不能再次申请。
3、毕业生需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若继续升学,则不在申请范围,可在更高学历毕业年度进行申请。
二、补贴标准:
1608元/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并按A4纸张大小提交以下资料(并加入2023届求职补贴通知QQ群: 541773555,入群请备注姓名+学号+学院 ):
(1)《武汉地区2023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申请承诺处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表中“个人银行卡号”只限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并注明发卡银行名称!
(2)不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平台中“残疾学生、孤儿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城乡低保、脱贫不稳定” 五类学生,则需提交对应类型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通知学生并按照通知里的要求组织申报,申领学生提交的材料由培养单位进行审验,确保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各培养单位须提交以下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包括《武汉地区2023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原件(附件1)、附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电子版(务必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以某某学院+2023届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为文档名称和邮件名称)。电子版请于2022年9月9日12:00前发送到whu_jy@163.com,纸质版请于2022年9月9日17:00前集中交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204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8770768 68770989
3.学校审核、公示并上报
经学校复审、公示后无异议的,于2022年9月20日前通过“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集中申报,同时向武汉市人才中心上报相关申请材料,经人才中心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武汉市财政部门按规定进行补贴资金拨付。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7-85733006、85797371
四、工作要求
1、做到应享尽享。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享受补贴。
2、做到真实有效。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学生申请资格,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内容要清晰可见,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1-武汉市2023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汇总表(由各院系、培养单位填写,请下载).xls
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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