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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院研究生党支部近期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9-09 浏览:

研究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有关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的通知,及迎接“七一表彰”,现将我院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 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

二、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开展以组织关系转接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统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分以下几类:

1. 工作:转往工作单位党组织

2. 尚未落实工作或出国出境的,要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等机构。(这是今年组织部提出的新要求)

3. 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将介绍信交给所往基层党组织,以免遗失和超过有效期

4. 根据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分类填写《2010年武汉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分为四类,分别为“研究生转省外”、“研究生转湖北”、“ 研究生留本院”、“校内互转”务必分类填写),于6月9日(周三)上午10:00前通过QQ汇总上交。

三、 交纳党费

各支部收取2010年1月-6月的研究生党员党费,标准为0.2元/人。各支部收齐后,于6月18日(周五)上午10:00前汇总给汤昌炎同学(5102#)

四、 “七一”表彰

学院在“七.一”评选我院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和先进研究生党支部,具体时间待定,

评选时间:2010年7月1日,下午3:00

评选地点:院中厅

评选形式:每个支部3分钟的ppt演讲,投票评选出4个先进党支部。

评选内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成效显著、党员模范作用突出

评选环节:1.评选先进党支部

2.宣读各支部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名单(名额按支部党员规模分配:10人以下的支部选1人;10-19人的选2人,20人以上的选3人。优秀党员各支部6月29日前支部内选好通过QQ汇总上交,会上只宣读公示。已答辩的毕业生不参评)

3.颁发奖状

投票人员: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各班班长、研究生会主席团,各支部优秀党员代表1名

ppt内容涵盖:规章制度(党内会议记录的内容扫描/照片)、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党员模范等等。

生命科学学院

2010年6月4日

2010年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各位毕业生党员:

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上取得丰硕成果,预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为了使你顺利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现将接转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应按规定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2、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从事代理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从事代理单位党组织;准备考研、出国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办理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等党组织。武汉市籍的毕业生党员若将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其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往户籍所在街道党工委

3、离校前,每位毕业生党员须到所在党支部填写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信息,包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姓名、性别、民族、正式或预备党员、身份证号、转入的基层党委、联系电话(或邮箱)、党费缴至时间。转往湖北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为所往基层党委转往湖北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组织关系核实介绍信抬头,因其组织关系须经抬头单位转往接收单位党组织。

4、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接收单位党组织,并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填写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原所在单位(系)党委(党总支)。今后若更换或落实新的工作单位,应直接由现所在党组织转往新单位党组织,不再经过学校党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有效期内,若党员更换工作或学习单位,可以持原所在院(系)党组织证明和原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开具新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党员本人须向原所在院(系)党组织作书面说明,院(系)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再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补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并及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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