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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30 浏览: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doc

(告学生书)关于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doc

2012年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研究生-模板).xls

强调!党组织关系一旦转出,就不再是武汉大学的党员。在指定有效期内(一般为30天)没有去转入单位党组织办理手续的话,按照党章规定超时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

一、关于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有几点要再强调一下:

1. 请各支部抓紧审批转正党员,并报院党委。

2.请认真核对毕业生党员名单,勿错勿漏(今年6月不能毕业的还算在读生,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都不用动);

3.提醒毕业生党员务必学习《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1)对于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次序为:1、工作或学习单位党组织;2、如就业单位是“两新组织”,则转到人事代理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如中智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委、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党委等;3、如就业单位和人事代理关系所在单位都没有建立党组织,则转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等辖区党组织。

2)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出境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但其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往户籍所在街道党工委。

注意:有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档案打回原籍所在市(县)毕办等单位,其组织关系不能转毕办,而要转到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等党组织。

4.请各支部书记一定使用EXCEL文件,党支部根据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分类填写《2012年武汉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内有样表及填写要求),注意分“省内”、“省外”、“校内互转”、“研究生留本院”四类登记,因为类别不同,开出的介绍信会不同。

5.对毕业生党支部上交的登记表,请务必先检查名册、分类、抬头和转往基层党组织是否有误,然后递交给院党委。

6.对于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二、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5日,请在此时间内毕业生主动与所属支部书记联系,填写相应的表格。

三、各支部书记于6月6-8日,将电子表传给我汇总。

研究生办公室 余丽

20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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