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校重修的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规定,未达到所在学院(系)专业培养方案学分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离校一年内申请返校重修。
申请返校重修本科学生,“所差学分在15个学分以内(含15学分)”申请条件中,“15个学分”所指为毕业总学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15个学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学院(系)毕业审核最低总学分内学分;
b.各类课程最低总学分内学分。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返校重修,需先向原学籍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原学籍所在学院(系)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在学生书面申请上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再由学生持获批的书面申请至开课学院(系)办理选课有关手续。
每年3月31日、暑假放假前(涉及暑期学校选课学生)和9月30日前,各学院(系)将返校重修本科生书面汇总信息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由学籍管理办公室恢复学生在校状态。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成返校重修学习,经原学籍所在学院(系)审核通过,学生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提交原书面申请至原学籍所在学院(系)备案后,学校可授予本科毕业证书。经当年6月或12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评定会审查后,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学校可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为了不错过返校重修最后机会,请上述学生注意:
①务必到原学籍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教学秘书老师索取“毕业审核差学分课程表”,明确自己需要重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