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暑期社会实践是青年学生了解国情、感知社情、体察民情的重要途径,是青年学生社会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青年学生锻炼能力、拓展视野、提升素质的重要手段,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解除他们在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落实《武汉大学“珞珈自强”发展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8〕25号),切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工作,学校决定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资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过学校认定并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二、资助标准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团队和个人获奖情况、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及已获资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后,给予往返交通费等资助。
三、申请条件
1.所参加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已在校团委立项,并获评当年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或本人获评当年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的资助宣传活动有创新、有成效、有影响;
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个人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团队或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项目团队中担任队长或表现突出,在团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及时总结,认真撰写并提交实践总结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纳入本资助范围:
1.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3.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4.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
5.个人暑期社会实践经费已获其他全额资助的。
四、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武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包括所在团队提交给校团委的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书、本人的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主要包括实践体会、实践收获等,不少于2000字)及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电子版,照片要附以简要的文字说明)、活动视频等。并于2022年4月21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zsnchem@whu.edu.cn。
如有疑问 请联系张老师 68752734
附件1:武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武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资助汇总表.xls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