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1-09-20 14:25:16

一、“重修”申请仅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非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允许进行任何操作,否则将引起系统冲突;

二、“重修”申请务必进入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成绩与重修查询”→“重修申请”,点击“重修”,选择正确的课头号方可进行;不能从“在线选课”进入“选课”,否则成绩状态将出错;

三、公共课的重修以各公共课部(大学英语、公共数学、计算机、公共政治课、体育)公布的课头代码为准,具体见附件;

四、公共物理课、公共化学课的重修不单独开设课头,应加入低年级相应专业的课头重修;工程图学的重修本学期不单独开设课头,下学期单独开班;

五、在系统中无法正确操作的同学(多因上学期在系统中误点击“重修”按钮所致)请于9月16日之后到开课学院登记,10月14日之前务必完成;

六、目前已经在教务部登记处理好的“重修”课头会显示在“本人课表”中,即表示操作成功,对“重修申请”中仍然出现的该门课程可不予理会,数据更新后将会消除;

重修课具体时间地点请见http://202.114.74.132/Archives/2011-09/32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