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负责人:
学校根据我院2011年度提交的申报排序名单、申报数、往年结题优良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学校决定我院排名前6项参加申报答辩(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请参加答辩的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武汉大学201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武汉大学201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内含三张表单),会同电子版材料(office2003版)于10月31日之内一并提交给生科院1002办公室。
二、答辩事宜
(一)时间:2011年11月19日8:00-16:30
(二)地点:1区教5楼304教室。答辩组先集中在202、212教室等候。缺席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内容:答辩人员PPT陈述7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陈述内容包括成员分工、立项基础、选题科学性、创新能力训练、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等项指标。
三、其他事宜
为保证申报质量,我院将在学校正式答辩之前,请相关专家进行预答辩,请各小组在11月8日之前按照正式答辩的要求准备好PPT。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中的申报金额为10000元/项,起止时间2011年9月至2013年 5月。
校级项目在国家项目名单确定后启动,参与国家项目申报答辩落选后的学生,经本人同意,可直接改立校级项目,各学院(系)务必在提交的《201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可改立”字样,未填写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68752857。
附件:1.武汉大学201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答辩名单武汉大学2011年度国家项目答辩名单.xls 2.武汉大学201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申报书.doc
3.武汉大学201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统计表 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