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生命科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实施细则

时间:2012-01-16 14:41:35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201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生命科学学院原则上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实施细则如下:

1.学生转专业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1年4月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①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②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③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学生、保送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④四年制、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七、八年制专业,七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3.我院2012年接收转专业人数为 15人(不超过本院新生人数的10%)。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4.转专业时间: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

5.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①2012年2月12—20日,学生申请。在教务部网页上下载或在所在院(系)领取《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经学院审批同意、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于2月20日前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大学入学后至转专业时间的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高考成绩单交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生科院1002房间);

②2012年2月21—24日,我院将组织学生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

③我院将于2月27日前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交教务部审批,待审批后,3月2日获得批准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生科院教学办

201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