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2-06-08 14:54:47

各位同学:

我校定于2012年10月前启动2012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于2012年9月前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件科学成果、美术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往年已申报过的作品。

2.有用稿通知但未公开出版的论文和作品;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5.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6.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7.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

8.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等无实际应用效果证明的作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要提交《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成果原件、科技查新报告及旁证材料各一份,申报材料单独装袋,一项一袋,其中科研论文类旁证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等复印件,其他类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

调查报告类、设计类、创作类成果须提交社会应用证明和成果说明,专利技术和发明创造须提交专利证书,具有大件实物、不易搬运的成果须提交相关图片及说明。

三、申报时间

请各位同学于9月26日前填报《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研成果集中报送1002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2756。

四、注意事项

每项成果申报人不得超过5人。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内,并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等。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出2012年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同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

生命科学学院

2012-06-08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

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

3.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4.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