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武汉大学2012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04 14:51:18

2012年国家大学生项目合同书.doc

各项目组负责人:

2012年,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家项目”)和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我院申报的35个项目全部被批准立项,其中,4个国家项目由教育部立项(见附件一),31个校级项目由学校立项(见附件二)。为保证以上各类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机构

我院2012年度立项项目由生科院1002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办”)具体管理,负责立项项目合同签订、进度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管理等相关环节,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实践办”)将定期对项目运行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二、项目实施流程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经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于2012年5月7日至15日上交1002办公室,办理项目启动手续。

校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30日)。2012年5月中旬,向负责人所在学院(系)本科办提交合同书(见附件三);2012年9月上旬,提交电子版中期报告及纸质版中期报告表(一式三份);2013年3月上旬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科研总结、结题汇总表及纸质版完成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等结题验收材料。

国家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两学年(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11月30日)。2012年5月中旬,向负责人所在学院(系)本科办提交合同书(见附件四);2012年9月上旬,提交项目进度材料;2013年3月上旬提交中期材料;2013年11月底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三、项目经费管理

2012年度国家项目教育部资助120万元,大学生科研研究基金资助59.4万元,我院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给予不少于1:1经费配套。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各项目在学生分别提交进度材料、中期材料和结题材料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