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示

时间:2018-01-08 08:21:50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生命科学学院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见下文),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8年1月8日——1月10日

    请对本细则存在异议的同学在公示期内将情况反馈至1002办公室侯老师处。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生命科学学院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学生转专业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院系所属专业。

3.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1)接收

①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新生入学人数的20%。

②转入学生GPA原则上不低于3.0,英语及理化课程学习没有困难。

③依据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名单后,如有同学放弃,不进行递补。

④转入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生物科学类。

2)转出

转出学生需符合学院转专业条件。

4.转专业时间和办理程序:

依据学校本科生院有关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公布的时间节点进行。 

具体办理程序:

①依据学校本科生院发布的转专业工作通知,学院网站发布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要求提交申请。

②拟转入学生将申请表、大学入学后至转专业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交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专业转入标准、考核规则和转入比例,生命科学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面试,依据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及在拟转入专业方向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评定。

④学院根据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及学院转专业计划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交至本科生院审批。

⑤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⑥学院到本科生院为转入本学院的学生集中办理学籍信息变更手续。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