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09〕2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了评审,统筹考虑申报同学的受助情况和家庭经济情况,拟推荐下列3名同学作为参评对象(排名不分先后),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友总会审核评定,最终结果以学校评定为准。
2017301060002、2017301060014、2017301060136
现予以公示,若对上述拟推荐参评人选有异议,请于6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383477302@qq.com。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0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