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高职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93号)、《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号)要求,学院决定进行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标准
学校核定我院2019年的名额为7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