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22-05-27 08:47:00

各位同学:

为总结2021-2022学年的成绩和经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热心助人、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积极分子,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努力,成绩良好;

2.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 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

4. 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或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1),

2.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说明在哪次心理危机干预事件中起何种关键作用)。

以上材料均需于2022年6月7日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829738460@qq.com。

如有疑问 请联系张老师 68752734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武汉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