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推选学生代表的通知

时间:2024-05-15 19:42:38

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配合学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246月初召开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本次大会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产生

(一)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为:2020级每班1名学生代表,2021级每班2名学生代表,2022级、2023级每班学生代表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15%,人数向上取整。

(二)代表需经每班推荐、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并在本科生教育网公示后产生。

(三)代表资格条件

1. 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的权利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对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投票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与会注意事项

(一)遵守大会各项制度,执行大会的各项决定;

(二)遵守大会纪律,妥善保管大会所发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遗失,不得带出会场;

(三)会议开始后,保持会场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不随意走动,不喧哗,不随地吐痰;

(四)不在会场内吸烟,将移动通讯工具调至无声状态;

(五)提前十五分钟入场。入场前在签到处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因故不能出席者应至少提前两天向组委会请假,并递交书面申请。


五、材料提交要求

代表名单(附件一)须以班级为单位一次性报送,518日(周六)22:00前发送至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秘书处邮箱:skymsc2021@163.com。邮件名称以“班级名称+学代会代表名单”命名。

望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大会的相关筹备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齐心协力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学代会召开具体事宜将于代表产生后在代表群内公告。

若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赵逸舒(QQ2029054167 电话:19938021442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2024515

附件一:各班代表信息收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