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位工作 - 正文

【学位授予】生命科学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各环节的相关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1 浏览:

生命科学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各环节的相关规定

一、论文开题(2022级硕士研究生遵照执行,2021级硕士研究生参照执行)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必经环节,是做好学位论文的重要前提,是对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素养的综合检测,主要考察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恰当,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是否准确把握,研究计划是否科学可行,参考文献是否翔实充分等。

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结合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参与的课题研究、自身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与专长,通过与导师的充分沟通与协商,选择和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广泛查阅文献资料,开展选题的探索性研究,并在选题得到合理评估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中期考核结束后的第二学年内完成,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等适当提前或延后。原则上,硕士研究生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至少6个月之前完成并通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论文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的重难点、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初步框架,研究的进度安排等;主要参考文献等。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正文部分不得少于3000字。

研究生撰写的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一般由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集中统一组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5名左右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行业领域专家或校外导师。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生一般应在开题报告会前5天将开题报告送交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审核。

开题报告会原则上应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须向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保密要求进行。开题报告会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开题报告会的程序包括: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口头陈述;评议小组成员对开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评议小组做出开题报告的决议。

开题报告的决议由评议小组成员集体商议后做出,决议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一般应间隔至少3个月,再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申请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论文选题。确因实际研究需要对论文选题进行微调的,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并报学院备案。若论文选题变动较大,或者更换论文选题的,则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研究生应将填写完整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交学院存档。


二、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生物与医药领域内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已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内容有新的见解,并能反映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或社会实践的能力。

硕士生是其学位论文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应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数据和过程要真实,严禁造假和抄袭他人成果。留学生如要使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报学院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的中文摘要。硕士学位申请人不得用“涉密资料”撰写学位论文。若指导教师的涉密项目需要,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半年(180天)办理涉密审批备案手续。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硕士学位申请人应于上半年420日或下半年1020前按照流程提交学位论文全文,导师审查确认后,学院上传至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若学位论文检测重复率≥20%时,申请人将失去本次送审及答辩资格,需要进行不少于半年的学位论文修改工作后重新检测;若学位论文检测重复率≥30%时,申请人将失去本次送审及答辩资格,需要进行不少于一年的学位论文修改工作后重新检测。


四、论文评阅(普通盲审)

硕士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后,将直接上传至第三方平台进行盲审。论文盲审应于论文答辩前30天进行,即送审时间不晚于上半年4月底或下半年10月底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人,由第三方平台聘请专家进行网上评阅。

评阅结果处理办法:

为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加强对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管理。评阅结果返回后,申请人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

初次评阅结果两个“不合格”,不得进行复评,应延期至少一年修改论文后重新送审。初次评阅结果一个“合格”、一个“不合格”,不得进行复评,应延期至少半年修改论文后重新送审。

初次评阅结果一个“优秀”、一个“不合格”,经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同时提出申请,可安排2位专家复评;初次评阅结果一个“良好”、一个“不合格”,经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同时提出申请,报请学院学评会讨论审议通过后,可安排2位专家复评。若复评结果无“不合格”,则通过复评;若复评结果有“不合格”,则复评不通过,应延期至少半年修改论文后重新送审。

评阅结果出现“合格”的,申请答辩前须进行院内评审。若院内评审合格,则修改论文后再次进行院内复评,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若院内评审不合格,应延期至少半年修改论文后重新送审。


五、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于上半年5月底或下半年11月底完成,以保证上半年6月或下半年12月按时完成学位授予工作。

硕士学位答辩环节应在武汉大学校内进行。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求严格实行公开答辩。答辩人员、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公开,以便旁听和社会监督。

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家组成(需包含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需包含校外专家,尽可能有相关行业的专家)。主席必须是教授,委员是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鼓励聘请知名高水平专家担任答辩委员。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含校外导师)可以参加其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必须经过学评分会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工作。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秘书1人。秘书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硕士学位论文送交各位答辩委员,以便委员作好参加论文答辩会的准备工作。秘书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答辩材料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每位申请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同一组答辩委员会,在同一天答辩人数不宜超过6。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内容的时间安排,要确保能充分介绍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以及根据网上评议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答辩委员要对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实践和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全面考查和把关,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答辩不通过的处理办法: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允许申请人在半年或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答辩后论文的修改

硕士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须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报送导师审阅。导师应认真审阅学位论文,确保申请人已根据评阅及答辩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完成论文修改完善。申请人应仔细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将评阅及答辩专家反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以及修改完善情况认真记录,以备审查。

本规定自20246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生命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411


学位工作

微信:WHU生科院研究生

微博: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