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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9 浏览: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求真务实的科研精神,强化创新思维意识,产出更多原创性、高水平且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使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双一流”建设,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学术创新与社会贡献,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以《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为指导,特制订本细则。

一、参评对象及成果说明

(一)评选对象为在籍和毕业2年内的研究生。对于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毕业研究生,其毕业时间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品学兼优,创新能力突出,无违法行为。

(三)避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参评成果多样化,增强评价体系的科学性,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奖项、授权发明专利、咨询报告、学术专著等。鼓励对国际关注的科学和技术难题进行探索,强调成果的原创性、突破性与标志性,而不以成果累计数量作为唯一衡量标准。

(四)参评成果发表时间以评选前一学年度为限。

(五)参评人提供的学术创新奖参评成果不得供参评人或他人在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二、全校奖励等级与名额

奖励等级

奖励额度

奖励人数

特等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校长奖)

8万元

不限

一等奖

5万元

以评审当年分配名额为准

二等奖

1.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特等奖旨在奖励在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产生标志性成果,为科学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为学校赢得声誉的拔尖研究生,申报者代表性科研成果具体体现形式可为:

1.获得国家级重大科技奖项,个人排名前五(以获奖证书为准),奖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2.作为主要成员撰写的著作被列为国家“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或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等重要奖项(个人排名前三,撰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

3.以第一作者或共一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最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如Cell,Nature,Science等)发表高水平研究性论文,论文第一单位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通讯作者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4.作为主要成员撰写并提交的咨询报告报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予以重要批示并产生重大影响。

5.其他类型代表性科研成果,能代表所在学部最高水平,并得到学部评审会推荐。

(二)一等奖奖项旨在奖励在学术创新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创造明显社会效益的优秀研究生,申报者参评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共一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性论文,论文第一单位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通讯作者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2.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主要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转让协议或获得推广应用,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其他类型科研成果。能代表所在学部突出水平,包括国家级与重要省部级学术奖项、国家级建筑或设计类奖项、省部级重要科研奖项;国内外举办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学生论文奖、国家级重要报纸理论版文章、学校认定的重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报送国家部委、省委办公厅,获省部级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咨询报告等。

(三)二等奖旨在奖励在学术创新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并对推动学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出色研究生,申报者参评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共一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论文第一单位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通讯作者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2.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主要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产生一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其他类型科研成果。能代表所在学部较高水平,包括主要省部级学术奖项、主要省部级建筑或设计类奖项;国内外举办的主要国际学术会议学生论文奖、省部级重要报纸理论版文章、学校认定的主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报送国家部委、省委办公厅,获省部级领导明确批示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咨询报告等。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学院围绕学术创新奖评选的相关要求进行宣传动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二)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4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涵盖申请表中学术论文的所有详细情况)、论文全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一并提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三)学院评审

学院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学院组成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小组,一般情况下评选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包含各系教师代表、思政管理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答辩时,所有申报者按抽签顺序依次展示、答辩,每人时长5分钟(含陈述3分钟)。评审专家为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工作组成员。评审专家通过查阅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及其现场展示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评分时不唯期刊影响因子,对于在国际顶级期刊及生物学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成果予优先考虑,并适当兼顾学科平衡。申报者的答辩成绩采取去极值后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按照申报者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等次推荐名单及排序,其中特等奖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推荐,并将结果及所有申报成果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复评、学校评审(均按实际通知时间)。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各级奖项分配指标由学校根据学院研究生规模、三年内人均科研产出率、前一年参评人数、获奖人数及评奖的组织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每年指标数量以当年学校分配数量为准。

(二)学术成果原则上只可供第一位作者使用。如第一位作者放弃,在提供相关材料后,第二位作者(应为共一第二作者)方可使用。

(三)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以及参评成果重复使用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责令退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特等奖获得者同时颁发研究生学术创新校长奖。特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可在次年相应增加博士招收指标(不占培养单位原有招生计划)。

六、附则

(一)本细则自2024717日起实施。

(二)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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