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研究生办理时间:9月28日上午9:30。
请2010级研究生各班班长,于9月28日上午9:30前收齐所有材料,来1105#办公室找余丽老师办理。
不迁移户口的同学:
1.交录取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注明本人自愿不迁移户口,贴一张本人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在通知书右上角。
2.不迁移户口的,以后将不再迁移户口。
迁移户口的同学:
1.市外、市内迁移的需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
2.在通知书右上角贴本人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两张,并在通知书左上角写明本人身高。
本校直升(户口在学校)的同学:
1.交录取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右上角贴本人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两张,在通知书左上角写明原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号。
2.如果是跨校区的同学,请先到原校区取本人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后与通知书一起交。
所有迁移户口(含本校直升)的同学每人交工本费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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