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3年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暑期毕业研究生建议就业方案初稿,请各毕业生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多报、不错报。
二、凡列入2013年建议就业方案的毕业研究生,核对以下主要内容:
1.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核对“单位名称”、“户口去向(到*省*市)”、“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若正在办理中的请尽快找余丽老师办理);
2.户档托管的要核对托管机构名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回原籍的“**人才中心”,并找余丽老师办理相应手续);
3.灵活就业的,要注明户档托管机构和就业单位名称,并附上用人单位证明;
4.因私出国、出境的,要办理户档托管手续(“湖北省人才中心”或回原籍的“**人才中心”,并找余丽老师办理相应手续),并注明国名、地区;学校公派出国毕业生的户档要求保留在学校,不办理托管,并注明公派出国和国名;
5.录取博士研究生的,要注明招生院校单位名称(并提交相应的“博士调档函”等材料给余丽老师);进入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要注明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单位名称(并提交相应的“博士后调档函”等材料给余丽老师)。
6.推迟毕业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培养处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在“毕业去向”那一栏注明“推迟毕业”字样。
7.申请户档转回原籍的,核对其生源所在地(以高考前的家庭户籍为准,若是已婚的可写为目前户口所在地区),并按《武汉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手册》中第五部分“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及档案转递办法”找余丽老师办理。
8.其他情况:漏报的请添加在方案后面;如退学、休学、病故、取消学籍等情况的请注明在备注栏。
三、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编制建议就业方案,不得变更上述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5月27日上午9:00:11级硕士班由刘进收齐汇总,10级博士班由张研收齐汇总,09级博士班由王鹏收齐汇总,将核对后的《建议就业方案》汇总至院1105#办公室余丽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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