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依据学校【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5)第64期精神,2016学年大学生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元/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在参加2016学年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本着自愿原则在所在学院(系)报名、缴费参加2016学年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者可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外(自付部分)的第二次赔付及门诊重症赔付。
二、请各学院(系)于2016年9月1~23日完成报名、缴费。登记表可参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名单(由大学生医保办公室传给各学院)及格式。各学院(系)于2016年9月26~30日携带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及保费,到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办理2016学年参保登记手续,直接向保险公司缴费(文理学部校医院四楼,电话:68761070),过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系)将延期毕业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加入到缴费名单。
2、参保对象不包括在职、委培、交换生、强军生及留学生。
3、参加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才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4、不参保学生务必在纸质版名单上签名,在电子版名单上备注。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武汉大学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2016/09/01
关于大学生医保的详细政策,大家可以点击武大校医院的医保办的网页,进行了解。http://hospital.whu.edu.cn/subscribe.aspx?froot=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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