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武大毕字[2016]2号)的精神,学校将对2018届下半年自愿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协议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请各学院、系和培养单位及时传达给相关毕业生。对毕业生的奖励和表彰将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相应学院或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并汇总,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确认。请各学院和培养单位于12月11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表(必须附武汉大学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和汇总表纸质版(须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副书记签章)报就业中心207室,过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到邮箱:whu_jy@163.com。
为保证各学院和培养单位审核、汇总的工作时间,请各位申请人至少在2018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各学院和培养单位。
具体办法请下载附件:关于对2018届自愿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的通知及附件
附件含:
《武汉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正文
附件1:全国艰苦边远地区名单(不含西部地区12省)
附件2:武汉大学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和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3:武汉大学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和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请汇总表
http://210.42.121.191/news/154269920389255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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