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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最新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

★★★重要通知★★★

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最新通知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教师资格证申请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_24日, 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第一会议室(信息学部学生1食堂二楼)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网报结束后,按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高校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初审确认。

(一)现场确认范围。学籍在本校,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且已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网报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在读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本科学历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应准备的资料

※需收取的申报材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意需在有效期内,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附件1,简称“信息核对表”,鉴于新系统不采集户籍信息,为便于核查无犯罪记录,表中新增加了户籍所在地一栏)一式2份(都要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3.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用1张A4纸正反打印,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4.《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报页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字上传的原件)

5.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贴在《信息核对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6. 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件2, 用1张A4纸打印,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7. 学业成绩单,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的,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印章的学业成绩单, 在读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如以本科学历进行申报的可不用提供成绩单。

※网报成功并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有记载的,核对后退回的

1.学历证书原件和PDF扫描件(研究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在平台核对、登记相关学历信息后退回,PDF版以“报名号+姓名”格式交确认点留存;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由学校集中提交毕业证原件核验);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注意核对“个人信息页”记载的普通话等级,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国考人员提供,在平台核对)

4.注册信息完整且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 (在平台核对学籍信息后退回;无此证可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特别提醒:

1.网报时间4月9日—4月19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网报前,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先实名注册,并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息的核验或补充凡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请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要求上传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并在现场确认环节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下载《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上传系统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请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选择现就读武汉大学为现场确认点

我校申请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人员,请选择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作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即可,材料可按以上要求暂时提交我校现场确认点,学校集中报送给区教育局

2.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凭证包括《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学校领取“一证一表”后,注意及时将1份盖章的申请表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此表为毕业生今后证明教师资格有效性及遗失补办教师资格证的唯一有效凭据)。

附件1.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附件2.附件2.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8日

[打 印]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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