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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

各院系、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全国中心”)将组织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事迹宣传报道活动。为做好我校大学生事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届到2019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个院系(培养单位)推荐0-2名。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届到2019届)毕业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个院系(培养单位)推荐0-2名。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个院系(培养单位)推荐0-2名。

二、工作安排

大学生人物事迹推荐工作由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湖北省就业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大学生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每个类型各择优选出20名共计60名大学生入选我省“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颁发证书并组织宣传。在已入选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事迹的大学生中每个类型产生5名共计15名大学生推荐到全国中心。

三、宣传方案

1.传统媒体登载:各省市就业中心推荐的人物事迹将在全国中心官网开辟专栏报道、并将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各省市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刊发。

2.新媒体发布:征集到的人物事迹也将选登在教育部"微言教育"微信、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官微。

3.免费下载:将所有人物事迹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网中国网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网站、新职业网站、学信网等媒体建立链接,供免费下载使用。

4.国家级媒体报道:中国网开辟专栏展播事迹,同时通过教育部新闻办,推荐给国家级其他媒体给予后续跟进报道。

5.证书发放:针对此次活动中各省市推荐的人选,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将颁发《第二届闪亮的日子一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

6.丛书出版:将此次活动中各省市推荐的人物事迹以正式出版物的方式,出版发行一套丛书。

7.2019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全国中心和中国网继续联合举办。“2019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荣誉证书颁发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征文征集到的人物中产生,这些人物的事迹将持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院系(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此次征集活动,将此次征集工作作为落实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营造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2.严格把关。各院系(培养单位)要对本校报送大学生人物事迹的真实性、代表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相关事迹客观、真实。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评选、推荐资格。

3.及时报送。请院系(培养单位)按要求认真填报《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推荐表》(附件2)于2019年4月30日前统一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以“院系(培养单位)名称+基层就业/创业/征兵+学生姓名”命名后统一打包发至邮箱454993039@qq.com。

联系人:黄路漫,刘文彬 电话:027-68770866 027-68771838

地址: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205(信息学部学生一食堂二楼205)

附件1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附件2 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推荐表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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