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申请武汉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1、本科或硕士毕业时已领取过武汉市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此次不可再次申请;
2、申请类别(3)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包含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均可申请;
3、为精减申报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校园地)的毕业生如已在学校资助学生备案过的(如贷款回执等),我就业中心对获得助学贷款的情况进行核查,统一出具助学贷款有关情况函,通过核查的毕业生将不再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及收款凭证。如贷款期间未在本校备案登记过的毕业生(如在原本科就读学校的),仍需要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所在学校收款凭证。
办理的同学,请将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汇总表于9月18日交给1107#余丽老师 整理汇总。
如学生手上有当年贷款的合同和学费收据(收据上要有助学贷款字样)的,可不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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